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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之《万寿寺》


如果王小波不是心脏病突发,最后的结局肯定是精神失常,如果手边有枪,肯定也不会放过朝脑门上来一下。《万寿寺》是《青铜时代》的一个中篇,从黄金、白银、青铜、黑铁来看,这应该是他后期的作品。读这篇小说的过程中让我怀疑王小波是不是那些门下走狗口中所说的天才,我看大体上算不得。和他欣赏的作家卡尔维诺和莫迪尔诺等作家也是有一定的差距。说一下读这篇小说的感受。

小说分两条主线开始描述,一条是唐朝末期湘西节度使薛嵩在凤凰城,一条是“我”在万寿寺,“我”被车撞了,失去记忆,因为还保留着工作证,“我”来到工作地万寿寺,看到在失忆之前的写的手稿,手稿中薛嵩从长安出发,到湘西凤凰城,期间花钱雇佣了一帮雇佣兵,老妓女,小妓女,又抢了苗寨的酋长的女儿红线为妻,被刺客割去了半个耳朵。大体上就这么几件事,但是王小波并不想老老实实和之前一样“有趣”的讲述这个故事,他想将这个故事化作无数条线索,极尽所能的描述老妓女如果按照这条线索如何如何,按照另一个线索如何如何,小妓女按照这条线索如何如何,按照另一个线索如何如何,刺客如果是男的如何如何,刺客如果是女的如何,很简单的故事这时候开始显得复杂,结构开始臃肿,如果这是想要探索一种小说无限表述可能,证明想象力当然也无可厚非,关键是渐渐的他又不这么干了,小说200页之后,他开始写现实生活的错乱,在这之前,现实生活虽说是一条线但是也只是一条次线,现在不仅在现实生活中错乱,错乱中还和薛嵩一起错乱,这就一点趣味就没有了,最讨厌的是小说中的我和作者本身又纠纠缠缠不清,让我不得不怀疑,这篇小说并没有一个结构的设计,或者只是有个构思,在写作的过程兴之所至东来一下,西来一下,有时你觉得他想表达一下什么,有时你觉得他妈的就是为了自己写着爽。

王小波一直推崇的写作就是要有趣,也就是说去他妈的悲天悯人,安身立命,崇高什么的见鬼去吧,文章写好看了再说,他也一直在这么干,但《万寿寺》的确因为这种设计显得臃肿,说不上有趣,如果你并不接受性的恶趣味就是有趣的话(同样这篇小说的性描写与黄金时代中陈清扬的性描写也差了一点),与黄金时代相比反而是有退步,可能是作者想要探索一种写作手法吧,他在杂文中时常提到杜拉斯的《情人》,说杜拉斯将《情人》的结构换了又换,直到是最好的,不能再换为止,在王小波《万寿寺》的笔下,不仅没有记忆,没有时空,没有科技,甚至连历史都不存在了,算是一种尝试吧。

《万寿寺》唯一让我觉得可取的是景物的描写,那种将景物描写的油然而然的画面感和王朔的《过把瘾就死》中对话描写的速度和身临其境之感是我最近读到的小说中印象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