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壬戌、前359),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谋划事情的开始),而可与乐成(犹成功)。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如果,假使)可以强国,不法其故。”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完毕,终了)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1.古代军队编制,五人为伍,十人为什,称什伍。亦泛指军队的基层建制。 2.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十户为什,相联相保。)而相牧司(监督举发)、连坐(旧时一人犯法,其家属、亲族、邻居等连带受罚),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领导者,统帅,首领)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施加 )刑大小。力(勤;致力,努力;从事于)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免除[赋税徭役] )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一人犯法,妻子连坐,没为官奴婢)。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十年(壬戌,公元前359年),公孙鞅想实行变法改革,秦国的贵族都不赞同。他对秦孝公说:“对下层人,不能和他们商议开创的计划,只能和他们分享成功的利益。讲论至高道德的人,与凡夫俗子没有共同语言,要建成大业也不能与众人商议。所以圣贤之人如果够强国,就是不拘泥于旧传统的缘故。”大夫甘龙说:“不会,按照旧章来治理,才能使官吏熟悉规矩而百姓安定不乱”公孙鞅说:“普通人只知道安于旧俗,学者往往陷于所知范围不能自拔。这两种人,让他们做官守法可以,但是不能和他们商讨旧章之外开创大业的事。聪明的人制定法规政策,愚笨的人只会受制于人;贤德的人因时而变,无能的人才死守成法。”秦孝公说:“好”便任命公孙鞅为左庶长,于是制定变法的法令。下令将人民编为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互相监督,犯法连坐。举报奸谋的人与杀敌立功的人获同等赏赐,隐匿不报的人按临阵降敌给以同等处罚。立军功的人,可以获得上等爵位;私下斗殴内讧的,以其轻重处以大小刑法。致力于本业,耕田织布生产粮食布匹多的人,免除他们的赋役;不务正业懒惰而贫穷的人,全家收为奴隶。王亲国戚没有获得军功的,不能享有宗族的地位。明确由低到高的各级官阶等级,分别配给应享有的田地房宅、奴仆侍女,衣饰器物。使有功劳的人获得荣誉,无功劳的人即便富有也不能显耀。
1.制定规则的永远是大玩家,自古使然。现实生活中能行使规则的人就已经了不得,鼻子长在头顶上了。
2.想不到,中国的举报之风从秦国就开始了,再来看现在,也就理解了所谓的“遗风”
3.儒道释法等等名家,在治理社会之中,法家的“刑”即便到现在也格外好用,比如二十一世纪的新加坡。中国自古以来以儒治国,钱穆说:“法家乃是从儒家出来的……”大抵可以这样说:“儒家讲究思想道德建设,法家讲究施政手段”,这两者相辅相成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立即;就)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前往)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法令已详细制定但尚未公布,怕百姓不相信,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招募百姓有能将木杆搬到北门去的就赏赐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有人敢搬。又说:“能搬过去的赏赐五十金!”有一个搬了,立刻就获得了五十金的赏赐。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颁布一年后,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方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法,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小心翼翼地遵从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赶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1.永远警惕:“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制定规则的上层玩家永远玩的是“杀鸡儆猴”,比如这里面的“太子”就显然是上层玩家。
2.所谓的“暗黑”指的是“道路以目”,拍马屁和不拍都没资格才是“刑”的最高境界,要的只是服从,绝对的服从。在所谓的上层构建的框架里,要求的人其实和动物也没啥区别,在群体中要么天然服从,要么盲从,只有这两条路。这才是可怕的地方,当然历史不断告诉我们,这种状态的力量惊人,比如纳粹。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臣司马光说:“信誉,是君主至高无上的法宝。国家靠人民来保卫,人民靠信誉来保护;不讲信誉无法使人民服从,没有人民便无法维持国家。所以古代成就王道者不欺骗天下,建立霸业者不欺骗四方邻国,善于治国者不欺骗人民,善于治家者不欺骗亲人。只有蠢人才反其道而行之,欺骗邻国,欺骗百姓,甚至欺骗兄弟、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一败涂地。靠欺骗所占的一点儿便宜救不了致命之伤,所得到的远远少于失去的,这岂不令人痛心。当年齐桓公不违背曹沫以胁迫手段订立的盟约,晋文公不贪图攻打原地而遵守信用,魏文侯不背弃与山野之人打猎的约会,秦孝公不收回对移动木杆之人的重赏,这四位君主的治国之道尚称不上完美,而公孙鞅可以说是过于刻薄了,但他们处于你攻我夺的战国乱世,天下尔虞我诈、斗智斗勇之时,尚且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人民之心,又何况今日治理一统天下的当政者呢。”
1.曹沫之盟:鲁庄公喜爱力士,曹沫因勇猛有力在鲁国任职。后曹沫担任将军,与齐国交战,三战三败。鲁庄公惧怕齐国,便割让遂邑求和,但仍以曹沫为将,齐桓公便决定与鲁庄公在柯设坛结盟;当日,齐桓公与鲁庄公在坛上进行仪式,曹沫突然手持匕首挟持桓公,齐桓公左右无人敢动,桓公问曹沫:「子将何欲?」曹沫说:「齐彊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于是答应还回侵略鲁国得到之地,曹沫扔掉匕首走下坛并面向北面,回到群臣之中就座,面色不变,辞令如常。齐桓公非常愤怒,想反口不还,管仲劝说:「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齐桓公割还侵鲁所得之地,曹沫三战所失去之地又回到鲁庄公手中。(这曹沫也太他妈鲁棒了吧)
2.伐原之利:姬重耳围攻原城,下令说:“三天攻不下,即行撤退。”三天不能攻破,姬重耳班师,情报说:“原城人就要投降了。”参谋人员建议:“我们应该驻军待变。”姬重耳说:“虽得到原城,却失去信誉,对我们的伤害更大。”等大军撤退十五公里时,原城宣布投降。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韩国韩懿侯去世,其子即位为韩昭侯。
十一年(癸亥、前358),秦败韩师于西山(黄河以西称为河西,太行山以西称为山西,这里的西山指的使河南省宜阳县境内熊耳山,熊耳山以西,称为西山。)。
十二年(甲子、前357),魏、韩会于鄗(河北省柏乡县)。
十三年(乙丑、前356),赵、燕会于阿。赵、齐、宋会于平陆(山东省汶上县)。
十一年(癸亥,公元前358年),秦国在西山击败韩国军队。十二年(甲子,公元前357年),韩国、魏国在鄗地举行会议。十三年(乙丑,公元前356年),赵国、燕国在阿地(山东省阳谷县)举行会议。赵国、齐国、宋国在平陆举行会议。
十四年(丙寅、前355),齐威王、魏惠王会田(古同“畋”,打猎)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古代称兵车,四马一车为一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陕西省澄城县)。
鲁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齐威王、魏惠王在郊野一起打猎。魏惠王说:“齐国有什么宝贝吗?”齐威王说:“没有。”魏惠王说:“我的国家虽然小,尚且有十颗直径一寸以上,可以照亮十二乘车子的大珍珠,以齐国之大,难道能没有宝贝?”齐威王说:“我对宝贝的看法和你不一样。我有位叫檀子的大臣,派他镇守南城,楚国不敢来犯,泗水流域的十二个诸侯国都来朝贺;我有位叫盼子的大臣,使他守高唐,赵国人不敢向东到黄河边打渔。我的官吏中有个叫黔夫的,令他守徐州,燕国人在北门,赵国人在西门望空礼拜求福,相随来投奔的有七千余家。我有位叫种首的大臣,让他防备盗贼,便出现道不拾遗的景象。这四位大臣,光照千里,岂止是十二辆车马”魏惠王听了面色十分惭愧。
秦孝公、魏惠王在杜平举行会议。
鲁国鲁共公去世,其子姬毛即位为鲁康公。
1.这我倒没觉得齐威王见识有多高,可能一开始两个人对“宝”的意思理解有偏差,人魏惠王说的“宝”是本义,你齐威王非要往“宝”的延伸意去扯,这能显示见识高吗?讨论问题要在同一个层面才好展开,才好比较嘛。
十五年(丁卯、前354),秦败魏师于元里,斩首七千级,取少梁。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十五年(丁卯,公元前354年),秦国在元里击败魏国军队,斩首七千余人,夺取少梁。魏惠王攻打赵国,围困住邯郸。楚国派景舍为将救赵。
1.每当读到史书里的记载,比如“斩首七千级”就感到难过,这些蝼蚁类的鲜活生命只是一个统计数据罢了。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更多的时候只是活成了一个统计数据,或者有时候连一个统计数据都不是,悄无声息的逝去。好一点挣扎奋斗到手的也不过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