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现在读书将一本书分成可选择性读段落,可读一遍,可读两遍,可读三遍,王朔的《过把瘾就死》可选择性读一下对话段落,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可读三遍,前面一篇歪论基本上是以主人公阿里萨的口吻简略叙述了下故事情节,恶搞的性质过大,这是一本非常牛逼的小说,马老爷子虽说是魔幻现实主义大师,但这一篇却没采用这种手法,隐约能看到海明威的那种冰山理论,概括性的宏大叙事,细节处细腻的令人发指,对话简约,时空感扑面而来,小说的结构安排非常巧妙,虽然是翻译,仍然能看到老爷子的笔法非凡,冯唐整天哈牛逼探索汉语写作极限,写性,到老爷子这里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王小波写性达到了美,马老爷子写性稳到滴水不漏,冯唐写性只能是直了。

以下是一篇豆瓣上的书评,写的非常好,装逼的引用一下,原文地址打字机情书与暮年的白玫瑰——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 
 
如果在阅读中掩去作者的姓名背景,我也将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出自一位老者。不过在此之前,我已获得了关于此书的初步印象:它完成于1985年,当时57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四年前得到诺贝尔奖,正享有着与日俱增的世界性荣耀。 
作为无愧于“大师”称谓的少数作家之一,马尔克斯给予我的阅读经验,与“温情”、“感动”毫不相关,他习惯于以一个平静从容的手势,把温情撕裂给人看,无论何时,他都显得无比优雅。 
典型如发表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当时,哥伦比亚流行着所谓的“暴力文学”,马尔克斯谨慎地与之保持距离,一心专注于那个几乎贯穿他所有作品的主题:孤独。《上校》中的孤独感,始终被处理得绵延粘稠、不紧不慢:给一只始终舍不得卖掉的斗鸡买玉米、在清晨用小刀刮下混了铁锈的咖啡末、没完没了的雨季和因此而引起的便秘……是内敛的语言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这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又如受争议颇多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有谁能把一场凶杀案刻画得如此缺乏高潮呢?确切说,马尔克斯在此设计的环形结构,使得高潮成为不可能。小说始终处于一个平缓的坡度之中,故事的轮廓是用细节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填出来的。一方面,整篇作品的叙述流波澜不惊,另一方面,每个角落都有不安的小骚动,于不事声张处,给人以巨大的震惊。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尽管他谦虚地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尽管人们由于“动人”、“伤感”等理由向我推介此书,我固执的阅读期待都没有被改变。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是的,我们很难想像,会在何处遭遇“纯粹”的爱情。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政治(米兰•昆德拉),伦理社会(阿尔莫多瓦),关乎神(伯格曼)、受难与救赎(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仅仅成为文本游戏的一个道具(罗兰•巴特)。“纯粹”这样的词,在一个复杂而缭乱的时代,只能萎缩进关于形而上学的大学讲义。而在日常言说和文字表意中,词本身被割裂,词和词背后的互相指涉,则越来越混乱、越来越牵扯不清。这与现代人追求新奇的审美标准互为因果。也是为什么很多现实主义之后的大艺术家,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弄得迂回曲折、寓意深远。当视而不见成为习惯时,人类关注外部世界甚于内部世界,或者讨论内在,最终只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外在的、可言说的理论语言。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由此引申出的表现之一:在严肃文艺中,爱情成为蕾丝花边,能被随意镶嵌在哪个宏大叙事之上;在商业文化中,它又成为媚俗、煽情、有利可图的上好佐料。可以说,是忽视和占用,同时败坏着爱情的口味。 
 
二 
 
因此,我对一本以爱情为名义的小说满怀戒备。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无条件地缴械,迅速被打动,并对先前的成见感觉羞愧。 
在这本书中,“霍乱”是“爱情”的一个策略性修辞,而那些典型的马尔克斯式意象――贫穷、严热、肮脏、疾病、党派之争、满街发臭的尸体、成为殖民符号的香蕉公司――在小说中也只是模糊而遥远的陪衬。事实上,没有这些浮光掠影的点触,这本“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也足够完整了。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个庞大但绝不臃肿的囊括,再加上能够包容读者自身的想像和体验的开放式结局,使得它成为一本奇异而富足的书。 
那么,大师的奥秘在哪里?正是在于细节――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细节。比如第一章中,我们看到乌尔比诺医生与其妻费尔米纳的那些争执,缘起于浴室里的一块肥皂,或者小便池的清洁问题;而在书的末尾,阿里萨重新得到晚年的费尔米纳,两位老人甜蜜爱情的表现,居然是为对方灌肠、洗假牙、拨火罐。 
正是这些真实纯粹的细节,才显示出力量,使得这本关于爱情的书,成为关于生活的书,进而升华为一本关于人的书。对于人、对于人的内在的关注,再没什么比这些细节来得更本真了。 
通常,“纯粹”给人以上升感,似乎总得经由升华而凝结为象征符号,最后抵达形而上的空灵境界;但马尔克斯给予读者的,是一种下降的纯粹――最世俗化、最还原态的“纯粹”。 
马尔克斯始终认为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神奇或魔幻只是每日可见的事实,决不是作家“制造的”、“改变的”、“写得不可认识”的:“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他拒绝理性主义者对待世界的方式,后者把“现实”加工删略、根据因果律重新排列组合,而马尔克斯从不将生活客体化、抽象化,而是用直觉、感受、用非理性的观察方式,打消“我”和“我”之外世界的隔膜,使得外在的,同时也可以是内在的。马尔克斯的世界,就是尼采所说的“无限流动的生成”:这个世界无法定格,不存在阶段性,拒绝被真理语言所表述。流动使他避免了因为命名和概念而造成的疏漏,从而对生活、对世界保持原始的惊奇,这种惊奇不为日常化的陈辞滥调所迷惑或者消磨,相反,与身体休戚相关的细节,反而更能激发作者的敏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博尔赫斯那里看到梦、想象、和对纯粹文学形式再造的野心,而在马尔克斯那里,我们却读到了生活。博尔赫斯式的纯粹,是向外在世界关闭内心的纯粹,是符号、知识、幻想在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无限多种组合排列的可能性,它在观念中剔除了具体的物,割断了文本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但也因此而不为马尔克斯所欣赏。 
马尔克斯的写作,忠实于对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观察,忠实于一种叫“生活”的东西。这种忠实表现在文本中,就要求剔除一切“浮夸文风、词藻的堆砌和夸张性的声响法”,要求还原、下降,要求随手可触的细节而非不着边际的想象。这样的文本,始终处于绵延的状态中,它们在空间上打破大情境,削弱高潮、填平细部,从而使得叙述在时间上呈现平静、克制、不间断的流动,这种奇特的叙述流,其实就是马尔克斯一直追求的那种外祖父母讲故事时不紧不慢的方式。若干年后,已成为作家的马尔克斯终于重新发现了它:“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即使到了暮年,马尔克斯仍对生活保持孩童般的惊奇感,而叙述时的冷静,恰恰是以此为依托的:只有习惯于细微处发现生活的人,才不会对所谓意外、反常与大事件,显露出一惊一乍的夸张。 
 
三 
 
引发《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两个动机,一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这可以从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和美丽富有的费尔米纳的故事中看到;二是作者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新闻在小说中,仍是以报道的方式出现,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之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获悉了它。 
马尔克斯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整部爱情长篇洋溢着马尔克斯式的孤独绝望,以及难以言传的迟暮感伤。所以,我更愿意把马尔克斯期冀的“快乐”,解作一种博大悲悯的情怀。 
事实上,从写作的第一天起,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这种悲悯。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说道:“面对压迫、掠夺和孤单,我们的回答是生活。”对生活的同情,使得马尔克斯不贴标签,不摆姿态,他时而极端政治化、时而极端个人,在暴力的风潮中保守,在诸人皆退时激进。马尔克斯得到的诺贝尔授奖词的赞誉是:在他创造的文学世界中,“反映了一个大陆及其人们的财富与贫困”。但他却没有在这个最高评价之上坐享其成,而是很快推出一本让所有熟悉他风格的读者意外的作品――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并且,他勇敢地告诉全世界:“我认为描写爱情的小说和任何其它小说一样,都是极有价值的。” 
这种微妙的延续与转变,是作者对自身状态的服从。衰老让眼睛更关注身体,让头脑更关注内在。某种纯净与洞视,只有在年龄的帮助下才能达到。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心目中,是马尔克斯最富人性的一本小说,而那种独特的马尔克斯式精简法,也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 
举例而言,小说对死亡的处理就是精简法的典型。在早年谈论自己的电影故事《艰难的爱情》时,马尔克斯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霍乱》一书对死亡这个次要主题,也有若干表现。其中的一次,就是促成马尔克斯动笔的那则新闻。但区别于其他喜欢戏剧化的爱情读本的是,马尔克斯把这样的重量级素材,轻描淡写地处理成一个细节:费尔米纳在收听古巴圣地亚哥广播小说时,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随后,阿里萨在信中,把这条消息的剪报寄给了她,但没有做任何评论。这短短的三百字之后,费尔米纳只是偶尔一两次,怀着伤感再度回忆到它。这是标准的马尔克斯式的减法:通过转述、选择时态等方式,把容易戏剧化的东西削弱抚平。 
这样的处理,也可以从另外几次对死亡的描述中见到。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开场,都涉及一个已经或者将要死去的人,《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开头第一段,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好友阿莫乌尔利用氰化金气体自杀的事件。但作为一个事件,它已是过去时表述了,尸体是静止的,而阿莫乌尔与女佣间神奇的爱情,也是通过遗书和未亡人的简单叙述来间接勾划。如果说,这里的刻意淡化还包含其他技术考虑――比如不想把读者的注意力过多地从尾随而来的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上分散开去,那么近末尾处,阿里萨花朵般的十几岁小情妇阿美利卡•维库尼亚的死,似乎就不必顾虑效果上的喧宾夺主了。事实上,对于维库尼亚死亡的描述,已经精简到叙事的边界:一处只短短几句话,提到小女孩在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了阿里萨写给费尔米纳的信,下一次就是阿里萨在与费尔米纳出游的船上接到报告维库尼亚死讯的信件。 
相比之下,主人公之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较为奇特:这位威严庄重、身名显赫的八十多岁老人,居然是在搬梯子爬树抓鹦鹉时摔死的。在这里,作者显然试图以某种“不合时宜”的反常,来打破情境的模式化;还有诸如让递给初恋情人的书信沾上一粒鸟屎,也是类似的“疏离”。如果说,这种对“情境”的在意还隐隐透露着刻意,那么马尔克斯在另一些细节上,则全然没有了“情境”的概念,因而“生活”也被更彻底地还原到绵延的初始状态。 
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常人心中可能琐碎到不值一提,而马尔克斯则把它们放大、提升(与前面淡化戏剧性情节的处理方式相反)。其中之一是阿里萨的情书:青年阿里萨充满矫情词藻的书信,都是“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而暮年的阿里萨重新给初恋情人写信时,开始使用打字机,马尔克斯不厌其烦地描述老人如何从秘书兼旧情人的办公室搬了台打字机回家,如何记熟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如何练习盲打,如何撕了打打了撕,如何在细心关注了称谓、签名、信封花饰等细节之后,发出这样一份宛同“恰如其分的商业函件”的信;之后阿里萨又突然想到了送花,“由于给一个新寡女人送花,以花表意就成了难题。一朵红玫瑰花象征火热的激情,有可能对她的守丧是一种触犯。黄玫瑰花有时象征好运气,但通常情况下是表示妒嫉。有人跟他谈到过土耳其黑玫瑰,也许那是最合适的,可是他院子里没有。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冒险带一朵白玫瑰,他本人不象喜欢其它玫瑰花那样喜欢它,因为它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意思。最后一刻,为了避免费尔米纳多心说玫瑰刺有什么含意,他把刺全部掰掉了。”寡妇费尔米纳高高兴兴地接受了阿里萨送来的不含任何意义的白玫瑰。这样花费笔墨、照顾周详的小细节比比皆是,如果把它们用理论批评的解剖刀,从文中剔出来单个观察,也许得出的结论是:它们像中性的白玫瑰一样,显得毫无深意。可一旦将它们放回文中,叙述就立刻因为这些绵延不断的细节而流动起来。 
我们不妨把警句式的书写与之比照。如果说细节是为了还原,警句就是和它作用相反的浓缩化合。《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间或夹杂警句,比如,“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控制反感”…… 
这些机智的语言,在绵密博大的细节之网的映衬中,难免显得小器。虽然它们朗朗上口,提纲挈领,便于传诵和记忆,但对阅读造成的效果就是:给一泄而下的叙述流以一个停顿,一次阻断。 
我们可能会渐渐遗忘《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某些细节描写,它们精彩贴切,但也不起眼,不惊人,它们为整体服务,最完美的效果,就是让人们意识不到它们。 
而另一方面,我们会对某些警句印象深刻,比如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的伤感叹息,“我已经老了”(《情人》),或者激情澎湃、排山倒海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洛丽塔》)。它们醒目、简洁,让人记忆深刻。尤其是,它们可以被直接引用,或者脱离原有语境,改换原有涵义,嫁接到其他文本中去。因此它们更容易成为讨巧,甚至程式化的东西。在通俗读本中,它们就堕落为陈词滥调。这是写作的惰性,还是阅读的惰性? 
 
 
四 
 
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也正是太日常太相关了,我们似乎必须来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哪怕被欺骗和误导。于是我们分不清了,感动究竟来自对生活的体悟,还是来自文艺作品硬塞给我们的“悲情想像”。 
对现实世界的背离与扭曲,除了作者缺乏正视的能力和勇气,也同读者的纵容与合谋有关。这些集体构筑的“悲情想象”,让我们忘却现实,或者反转过来,按照拙劣的变形,去改造真实生活。其结果就是,习惯装腔作势而不自知,习惯为感动而感动,习惯按固有程式进行阅读乃至生活。 
文学的真正力量,是把我们从这种漠然、偏误和漫不经心中惊醒。马尔克斯的高明在于,他用于打破阅读与书写惰性的,不是故作惊人语和花哨的出位,而是戳穿幻相,让直指人心的真实本身浮现。相形之下,同样被贴了“爱情大全”标签的《恋人絮语》,我更愿意称其为时髦的学术著作,或者一种观念性的书写而绝非文学。 
当然,在生活面前,文学毕竟不是万能。小说结尾处,霍乱之船似乎无法到达终点,生活为不可知的目的地安排了诸种可能;但小说却需要一个、而且仅仅一个终点。于是,马尔克斯让阿里萨草草抛出“永生永世”四个字。仓促的收场让人意犹未尽。但细想之下,在文本层面终结这个故事,如此之安排,却未必不是最好的:生活向我们敞开无数种形态,但文字只能择其一而凝固。文学艺术作为生活的重构,永远无法达到生活本身那块幽秘深远的最后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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