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潘石榴飘香》


这是门多萨采访马尔克斯的一篇对话录,最近想要了解一下许多作家的写作路程,前段时间看过史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我的创作生涯回忆录》里面有很多搞笑和令人启迪的故事,本来也在博客里做了总结,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最后更新阶段,一个后退键让我全没有了再写的兴趣。今天看了下《潘石榴飘香》顺便总结下。

《潘石榴飘香》是一篇比较私人化的对话录,门多萨是一名记者和作家,同时也是马尔克斯的朋友,文章两百多页,略去不感兴趣的对政治的见解,实际上两个半小时就能读完,文章从“家人和亲友”写作“修养”读物和影响“作品”妇女“怪癖”等几个方面较为完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作家的形象。拣几个关于写作的事说一下。

1.在初期,马尔克斯在一家报社工作,每天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干完报社的工作,还能写上四五页,甚至十页,有时候一口气就写完一篇短篇小说……现在能写一大段就算万幸了,写作已经变成一件苦事”这让我想到史提芬金提到伟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那个写出几乎没人看懂却依然牛逼闪闪《尤利西斯》的家伙,有一天有个朋友走进乔伊斯的房间,看到乔伊斯垂头丧气

“嘿,伙计,怎么了,写作不顺吗?”

“从早上到现在只写了七个字”

“那就不错了,对于你,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关键是我还不知道这七个字的顺序”

我对有些作家的写作速度的确好奇,据马尔克斯自己说《百年孤独》写了两年,构思了十五年,《家长的没落》构思了十六年,《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构思了三十年,海明威说对于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也不能搁置过久,而马尔克斯认为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过多年的丢弃我是没有兴趣的,而且长期从来不做笔记,到时候自会瓜熟蒂落,我就写下来。对于修改“我年轻的时候,总是一口气写完,然后一式几份,进行修改,现在我边写边改,一行一行的改”。

2.马尔克斯从小深受外祖母那些魔鬼神兽故事的影响,觉得自己能成为作家的则是看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我十七岁那年读到了《变形记》,我看到主人公格里高尔 萨姆莎一天早上醒来居然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于是我就想,原来能这么写啊,要是能这么写,我倒是有点兴趣。”这我想到史蒂芬金,有一天他读了一篇垃圾科幻小说,这么说并不是说卡夫卡垃圾,史蒂芬金自言自语“要是我写,我肯定会写的比他好”,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影响,总有所谓的倒霉蛋引你上路,关于卡夫卡,我知道王小波也深受他的影响,王小波在杂文中写到,在云南插队的时候带了一本《变形记》,在红宝书是唯一精神食粮的年代,他带去的那本《变形记》是被看没的。

有一种理论就是如何寻找自己喜欢的书籍,虽然在昨天的文章我批了王小波的《万寿寺》,但王小波本人我是十分喜欢的,找到一个你喜欢的作家,顺着这个作家的推荐,肯定一抓一大把的作家,譬如王小波频繁提到的王道乾翻译杜拉斯的《情人》,可找到王道乾翻译的其他译文,杜拉斯的其他小说,以及卡尔维诺,莫迪阿诺等等,譬如马尔克斯在这部《潘石榴飘香》中提到的卡夫卡,海明威,格雷厄姆格林等等。

3.马尔克斯认为灵感既不是一种才能也不是一种天赋,是作家精神和技巧为所表达的主题所作的一种和解,当人想写点东西的时候,就会和表达的主题产生一种互相制约的紧张关系(人设法探究主题,主题设置障碍)当这些障碍迎刃而解就是马尔克斯所认为的灵感。我记得史蒂芬金和村上春树在谈到写作的灵感的时候大抵表达的观点是坐下来,去写,也就是说无论当前你立于何地,拿起笔,摒弃一切,去写。马尔克斯有时候也会丧失这种才能,这时候他重新开始构思。

4.在你成名之前,你需要经历一段很长时间的黑暗期,在斯蒂芬金那里,他用一根钉将退稿信钉在墙上,直到退稿信太重他又重新换了一根,而马尔克斯也是如此,在取得国际性威望的《百年孤独》之前,他一共写过四部小说,自费出版,一千左右的发行量,混的惨的时候,交不起晚上睡觉的房租,就将自己的手稿交给旅馆看门人作为抵押,也被人将手稿当做垃圾一样对待。世界就是这样,就像电影《无人区》中徐铮说的那样,名利名利,没有名哪有利,迄今为止,估计只有全世界公认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估计没受过这段黑暗期,这老爷子估计生下来就是写作来的。

5. 有人说马尔克斯是唯一有望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即《百年孤独》之后还有一部《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老爷子已经痴呆了,看样子没几年活头了,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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