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潘石榴飘香》


这是门多萨采访马尔克斯的一篇对话录,最近想要了解一下许多作家的写作路程,前段时间看过史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我的创作生涯回忆录》里面有很多搞笑和令人启迪的故事,本来也在博客里做了总结,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最后更新阶段,一个后退键让我全没有了再写的兴趣。今天看了下《潘石榴飘香》顺便总结下。

《潘石榴飘香》是一篇比较私人化的对话录,门多萨是一名记者和作家,同时也是马尔克斯的朋友,文章两百多页,略去不感兴趣的对政治的见解,实际上两个半小时就能读完,文章从“家人和亲友”写作“修养”读物和影响“作品”妇女“怪癖”等几个方面较为完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作家的形象。拣几个关于写作的事说一下。

1.在初期,马尔克斯在一家报社工作,每天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干完报社的工作,还能写上四五页,甚至十页,有时候一口气就写完一篇短篇小说……现在能写一大段就算万幸了,写作已经变成一件苦事”这让我想到史提芬金提到伟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那个写出几乎没人看懂却依然牛逼闪闪《尤利西斯》的家伙,有一天有个朋友走进乔伊斯的房间,看到乔伊斯垂头丧气

“嘿,伙计,怎么了,写作不顺吗?”

“从早上到现在只写了七个字”

“那就不错了,对于你,这不是常有的事吗?”

“关键是我还不知道这七个字的顺序”

我对有些作家的写作速度的确好奇,据马尔克斯自己说《百年孤独》写了两年,构思了十五年,《家长的没落》构思了十六年,《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构思了三十年,海明威说对于一个题材既不能仓促动笔,也不能搁置过久,而马尔克斯认为如果一个想法经不过多年的丢弃我是没有兴趣的,而且长期从来不做笔记,到时候自会瓜熟蒂落,我就写下来。对于修改“我年轻的时候,总是一口气写完,然后一式几份,进行修改,现在我边写边改,一行一行的改”。

2.马尔克斯从小深受外祖母那些魔鬼神兽故事的影响,觉得自己能成为作家的则是看了卡夫卡的《变形记》之后,“我十七岁那年读到了《变形记》,我看到主人公格里高尔 萨姆莎一天早上醒来居然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于是我就想,原来能这么写啊,要是能这么写,我倒是有点兴趣。”这我想到史蒂芬金,有一天他读了一篇垃圾科幻小说,这么说并不是说卡夫卡垃圾,史蒂芬金自言自语“要是我写,我肯定会写的比他好”,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影响,总有所谓的倒霉蛋引你上路,关于卡夫卡,我知道王小波也深受他的影响,王小波在杂文中写到,在云南插队的时候带了一本《变形记》,在红宝书是唯一精神食粮的年代,他带去的那本《变形记》是被看没的。

有一种理论就是如何寻找自己喜欢的书籍,虽然在昨天的文章我批了王小波的《万寿寺》,但王小波本人我是十分喜欢的,找到一个你喜欢的作家,顺着这个作家的推荐,肯定一抓一大把的作家,譬如王小波频繁提到的王道乾翻译杜拉斯的《情人》,可找到王道乾翻译的其他译文,杜拉斯的其他小说,以及卡尔维诺,莫迪阿诺等等,譬如马尔克斯在这部《潘石榴飘香》中提到的卡夫卡,海明威,格雷厄姆格林等等。

3.马尔克斯认为灵感既不是一种才能也不是一种天赋,是作家精神和技巧为所表达的主题所作的一种和解,当人想写点东西的时候,就会和表达的主题产生一种互相制约的紧张关系(人设法探究主题,主题设置障碍)当这些障碍迎刃而解就是马尔克斯所认为的灵感。我记得史蒂芬金和村上春树在谈到写作的灵感的时候大抵表达的观点是坐下来,去写,也就是说无论当前你立于何地,拿起笔,摒弃一切,去写。马尔克斯有时候也会丧失这种才能,这时候他重新开始构思。

4.在你成名之前,你需要经历一段很长时间的黑暗期,在斯蒂芬金那里,他用一根钉将退稿信钉在墙上,直到退稿信太重他又重新换了一根,而马尔克斯也是如此,在取得国际性威望的《百年孤独》之前,他一共写过四部小说,自费出版,一千左右的发行量,混的惨的时候,交不起晚上睡觉的房租,就将自己的手稿交给旅馆看门人作为抵押,也被人将手稿当做垃圾一样对待。世界就是这样,就像电影《无人区》中徐铮说的那样,名利名利,没有名哪有利,迄今为止,估计只有全世界公认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估计没受过这段黑暗期,这老爷子估计生下来就是写作来的。

5. 有人说马尔克斯是唯一有望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即《百年孤独》之后还有一部《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个人觉得可能性不大,老爷子已经痴呆了,看样子没几年活头了,敬礼~~~


王小波之《万寿寺》


如果王小波不是心脏病突发,最后的结局肯定是精神失常,如果手边有枪,肯定也不会放过朝脑门上来一下。《万寿寺》是《青铜时代》的一个中篇,从黄金、白银、青铜、黑铁来看,这应该是他后期的作品。读这篇小说的过程中让我怀疑王小波是不是那些门下走狗口中所说的天才,我看大体上算不得。和他欣赏的作家卡尔维诺和莫迪尔诺等作家也是有一定的差距。说一下读这篇小说的感受。

小说分两条主线开始描述,一条是唐朝末期湘西节度使薛嵩在凤凰城,一条是“我”在万寿寺,“我”被车撞了,失去记忆,因为还保留着工作证,“我”来到工作地万寿寺,看到在失忆之前的写的手稿,手稿中薛嵩从长安出发,到湘西凤凰城,期间花钱雇佣了一帮雇佣兵,老妓女,小妓女,又抢了苗寨的酋长的女儿红线为妻,被刺客割去了半个耳朵。大体上就这么几件事,但是王小波并不想老老实实和之前一样“有趣”的讲述这个故事,他想将这个故事化作无数条线索,极尽所能的描述老妓女如果按照这条线索如何如何,按照另一个线索如何如何,小妓女按照这条线索如何如何,按照另一个线索如何如何,刺客如果是男的如何如何,刺客如果是女的如何,很简单的故事这时候开始显得复杂,结构开始臃肿,如果这是想要探索一种小说无限表述可能,证明想象力当然也无可厚非,关键是渐渐的他又不这么干了,小说200页之后,他开始写现实生活的错乱,在这之前,现实生活虽说是一条线但是也只是一条次线,现在不仅在现实生活中错乱,错乱中还和薛嵩一起错乱,这就一点趣味就没有了,最讨厌的是小说中的我和作者本身又纠纠缠缠不清,让我不得不怀疑,这篇小说并没有一个结构的设计,或者只是有个构思,在写作的过程兴之所至东来一下,西来一下,有时你觉得他想表达一下什么,有时你觉得他妈的就是为了自己写着爽。

王小波一直推崇的写作就是要有趣,也就是说去他妈的悲天悯人,安身立命,崇高什么的见鬼去吧,文章写好看了再说,他也一直在这么干,但《万寿寺》的确因为这种设计显得臃肿,说不上有趣,如果你并不接受性的恶趣味就是有趣的话(同样这篇小说的性描写与黄金时代中陈清扬的性描写也差了一点),与黄金时代相比反而是有退步,可能是作者想要探索一种写作手法吧,他在杂文中时常提到杜拉斯的《情人》,说杜拉斯将《情人》的结构换了又换,直到是最好的,不能再换为止,在王小波《万寿寺》的笔下,不仅没有记忆,没有时空,没有科技,甚至连历史都不存在了,算是一种尝试吧。

《万寿寺》唯一让我觉得可取的是景物的描写,那种将景物描写的油然而然的画面感和王朔的《过把瘾就死》中对话描写的速度和身临其境之感是我最近读到的小说中印象深刻的。

王小波轶事


最近看王小波的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顺道着翻了翻他的妻子李银河的一些访谈,看到一些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包括杂文集中自己提到的)

1.王小波临死之前,其妻子正在国外,那时候还没找到及时通讯工具,所以都是发邮件,发邮件一般都是有个时间差的,你一封,我一封,中间有个大概五分钟左右的间隔,第一封李银河就写地瓜,地瓜,我是土豆,王小波就回土豆,土豆,我是地瓜。

2.王小波一直没入作协,后来《黄金时代》在台湾得了奖,李银河从实际的角度劝王小波入作协,王小波回答说:连王朔都不入,我怎么能入。

3.王小波和李银河做过同性恋的社会调查,因为有些男同性恋不愿意和女的谈,所以王小波就偶尔自己上“有一次他回来给我讲,他说当时有一个同性恋带着他去拍照,他们同性恋也有厕所文化,比如墙上写着怎么约。有些打油诗,有些画,有一些就是约…怎么样。然后他说他一进去,每一个隔间都探出个头来,然后都缩回去了,他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出来就问人家这是怎么回事?人家说没看上,后来他回来跟我说真失落。 ”

4.“我在海外求学时,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看到一片文章,说现在大学生水平太低,连“郭鲁茅巴”都不知道,我登时就如吃了一个闷棍,我想这是个蒙古人,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知道他。”

5“在密室里,有些masochist把自己叫做奴才,把sadist叫做主人,中国有把自己叫贱人、奴婢的,有把对方叫老爷的,意思差不多,有些masochist在密室里说自己是条虫子,称对方是太阳,中国人不说虫子,但有说自己是砖头和螺丝钉的,至于只说对方是太阳,那就太不够味儿,还要加上最红最红的前缀。”

6.王小波有个外甥不好好读书,玩摇滚,作为舅舅王小波受姐姐所托给这个外甥做思想工作

“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吧,别让他们操心啦”

“我想这样做,但办不到,我热爱自己的音乐”

“有爱好,这很好,你先挣些钱来把自己养住,再去爱好不迟,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就听过一个《一无所有》,歌是蛮好的,但就这题目而论,好像不是一种快乐的生活。”

“舅舅,何必要快乐呢,痛苦是灵感的源泉啊,前人不是说,没有痛苦,叫什么诗人”

我记得这事莱蒙托夫的诗句,连这话他都知道,事情看来有点不妙

痛苦是艺术的源泉,这似乎无法辩驳,在舞台上,人们唱的是《黄土高坡》,《一无所有》,在银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就说音乐吧,柴可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千古绝唱,据说素材是俄罗斯民歌小伊万,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声,美国女歌星马瑞凯瑞,以黑人灵歌的风格演唱,这可是当年黑奴们唱的歌,照此看来,我外甥决心选择一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以净化灵魂,达到艺术的高峰,该是正确的了,但我偏说他不正确,因为他是我外甥,我对我姐姐总要有个交代。因此我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可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马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的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

最终我把我外甥说服,他答应好好念书,毕业后不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