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大多数


2004年10月,乔布斯见到了他的偶像鲍勃·迪伦,他们交谈了近两个小时,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当时紧张极了,跟他说话时舌头都打结了。他是我的偶像、英雄。这件事足以表明,即使是信徒众多的乔帮主也是有偶像的,而且和大部分人一样,面对偶像时也会犯肾上腺素飙升的毛病。 

我最近在思考关于偶像的问题,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大体上有这几种规律:1.与弗洛伊德对梦的概括一样,偶像是自己愿望的达成 2.偶像与年龄成反比,即年龄越大偶像越少。3.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偶像、想象中的偶像、作品中的偶像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十几岁时候开始有自己的偶像,这个年龄段心智还不算成熟,因为媒介的“光环效应”很容易喜欢,崇拜某些人,将这些人视为自己的偶像,比如球星、作家、歌手、演员等等,这当然有媒介的放大作用,但更多的其实是自己愿望的一个达成。比如我当年在柘中司职后卫,虽然从外人来看,我皮肤黝黑,肱二头肌发达,小腿耐碰撞系数高,有马丁路德金的风范,但我自己认为自己是罗伯特·巴乔,忧郁、蓝眼睛、有一头飘逸长发,双手叉腰,射失点球都那么帅。这其实就是自我认同的问题了,人的大脑要不会这点欺骗,很多人活不过青春期。去年国庆假期,鹿晗公布恋情,许多小姑娘要死要活,抽噎不止,接着临近十一月,纸价大涨,我想这其中必有联系。不过,总体上比以前要进步了,成龙在接受访谈时,说自己年轻时不能对外公布恋情,时不常被八卦小报偷拍了,结果第二天或者之后几天,不知道哪里的小姑娘想不开,咣咣跳火车了。 

对我我个人来说,我自己喜欢的偶像越来越少,我能想起来自己以前喜欢过的偶像,有任贤齐、张卫健、成龙、周星驰、朴树、许巍、唐朝丁武、张国荣、梁朝伟……这个名单有很长,但是现在基本没有了。举个周星驰的例子吧,周星驰可能是喜欢最久的偶像了,从网吧看《少林足球》到付费买《功夫》以及到电影院一刷两刷的支持后来的一些导演作品,但是从《美人鱼》之后我就不大看他的作品,我失去了对他最新动态的关注了,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大概没有人会一直喜欢同一种口味的大葱油条,而且可能最近这些年,内地的电影市场好赚了,逐渐丧失了最初的“匠心”,个人最喜欢周星驰的两部电影是《喜剧之王》和《功夫》

我真怕他没有我想象的那样聪明。让我高兴的是,他还是那么敏锐,和我想象地一模一样。鲍勃没让我失望。

这是乔布斯那次见面后对鲍勃·迪伦的评价,当然,粉丝也是有要求的。有的人要求高点,有的人要求低点。 

这就牵涉到第三个问题,我们究竟是喜欢一个人呢?还是喜欢自己想像中的人呢?还是喜欢他的作品勾勒出来的人?我有个朋友喜欢歌手李志,李志写过一首《山阴路的夏天》。有一年夏天他去到到南京,多方打探,终于在某个南京的犄角旮旯找到了山阴路。在夜晚,他激动的给我打电话。当然我不是没有过这种冲动,当年被文艺蒙住了心,喜欢海子,觉得要去海子的墓前看一看,有一年从芜湖过,短暂停留,我觉得是不是要去买张到安庆的票,但是在某一瞬间,立马反省了自己,这也成为了我后来的标准:将人和他的作品分开。当然有些人很统一,但绝大部分人和人的作品是两码事,你永远不知道文字或者声音后面是个什么抠脚大汉,当年枪花主唱一个月不洗龟头,然后找果儿给自己口交,将呻吟声录到作品里去了,这种行为艺术真不是我辈凡人能够他妈的理解的。

当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有一两个偶像的,但更多的是当做人生某个阶段的路标而已,指明方向,像是在海面航行时抬头仰望的北斗七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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