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菩萨本生鬘论》卷一里有“尸毗王救鸽命”一节,说老鹰追鸽子,鸽子被追的急死,藏到尸毗王胳肢窝里说:老大,救我。老鹰站到尸毗王面前说:我很饿,希望你做个人情将鸽子还给我。又安抚受惊吓的鸽子说:鸽子鸽子你别怪,你是餐桌上一到菜。尸毗王觉得很没面子:“不是我不给你”尸毗王说:“我发过誓,凡小弟来投必收,我要永远做好人。”老鹰看不是尸毗王对手想出一个悖论:你不让我吃鸽子,我就得饿死,你做不了好人;你让我吃鸽子,鸽子就得死,你也做不了好人,那现在的这个情况你看着办吧。

尸毗王笑了笑,你这在逻辑上属于虚假两难谬误,难不倒我,我还有第三种方法:你看这只鸽子胸白体胖,少说一斤,我在我自己身上割个斤把肉给你不是多大问题。老鹰说我不占你便宜:说好一斤就是一斤,尸毗王挥刀割肉,从屁股上割了块,一称,怪自己平时太疏于操练,不够份;在大腿上又割了一块,还是不够,这称肯定有问题;在腰间盘又割了一刀,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一直不够,我还不信邪了,于是尸毗王东西南北,上下左右对自己痛下了几百手,老鹰化为天帝大呼:老大哎,你真是好人哦。

你看,那些宣称“狗是人类好朋友”的人,也应该拿出“为了防止狗被食”“割自己肉”的勇气来,而不仅仅只是喊喊:“狗是人类好朋友”的口号。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这句话本身就是错误的,“人类”这个词的属性包括全部的人,只要存在一个反例,这句话就至少是值得商榷,而不是信誓旦旦,至少在我看来那些吃狗肉和被狗伤害过的人不会认同这句话,所以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是错误的,只是你们的一厢情愿,但据此像打着真理,像作为法律来讨伐和审判那些“吃狗肉”的人就是傻逼。

有些人总喜欢拟人化动物,这可能和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譬如:将蜜蜂比作“辛勤的园丁”,蝴蝶比作“飞舞的小天使”,燕子比作“春天的信使”以及将啄木鸟比作“树木的医生”。这最多算作语文教育的拟人这种修辞文法来看待,而真把动物接受为修辞文法所描述的,绝对是心智还未成熟。

人类饲养驯化动物,仅仅是利用动物所具有的某种功能,譬如用牛耕地,用驴拉磨,用马运输,以及用狗看门等等,动物之于人更多是作为一个人的财产来看待,物尽其用,宰而烹之作为人处理自己的财产并没有什么不妥。现代人裹在钢筋水泥里,人类的分工细化,以为看到的肉仅仅是一小块红白相间,肥瘦适宜的脂肪或蛋白质,但看不见并不等于没有屠宰场。网上看到一则“活拔羽绒”的视频,有人立即在底下评论叫嚣:要抵制羽绒制品。这真是很奇怪的事情,仿佛那些制品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被加工你就可以心安理得似的,你的皮带,皮鞋,你的化妆品,皮草都是这么来的,有人说:要人道,譬如将那些动物杀死之后再拔毛就可以接受,但活拔就不能接受,按照“狗是人类好朋友”观点,你的“好朋友”肯定不这么想:你拔就拔吧,别杀了我再拔,至少还活着。

有一种心理效应叫“影子效应”,最适合的例子是爱屋及乌,但爱这个屋和乌应该有两个前提:这个屋和乌是你自己的或者你悄磨叽的爱着别人的屋和乌,你总不能因为爱或者打着爱的名义就将别人的屋和乌据为己有或者干涉别人处置自己的屋和乌吧。哎呀,这段说的像是绕口令,意思是你爱你的狗,没有意见,你悄磨叽的爱别人的狗也没有意见,但你不能在别人处置自己或者购买后的狗跑去说“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你们怎么能吃自己的朋友”。永远记得:没有人可以对别人的所有物指手画脚,请尊重别人处置所有物的义务和捍卫自己所有物的权利。然后又有些心智不清楚的过来狡辩:那些狗来源非法。一、你得有证据;二、你有举报但没有执法权。

弗洛伊德有一个观点,大概意思是:文明的进程掩盖了人类的本能。但并不是说在文明里:物竞天择就不存在,不要欺骗自己了,如果人类未来也沦为狗的命运,其实也根本无解,这大概就是刘慈欣《三体》小说里的:黑暗森林法则。

所有的掩饰、修辞和偷换概念都无法掩盖这种残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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