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arkble


基本上从学校出来就很少买纸质书籍,大部分买的纸质书是因为先看过电子版觉得太好,不买一本对不起作者。而看电子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诺基亚如日中天的时代,最早接触的电子书格式是txt,那时候为了将一堆乱七八糟的格式如chm、doc、exe等转化为txt格式,又为此研究了一大堆工具。但是txt的格式读小说类的纯文本没什么问题,但读带有图像、表格等格式的文章就显得力不从心,为此渐渐的就转为只看pdf格式,但pdf格式,以前的诺基亚支持度简直就是鸡肋。于是只能开始了换设备之旅。 

最初是用Adobe的pdf阅读器在电脑上看,时间长了,发现电脑读书很容易疲惫,因为眼睛扫视的区域很大,电脑上看书呢,又时不常想浏览浏览网页,看看毛片啥的,效率极为低下。 

然后是安卓开始统一天下,市面上出现了一大堆以此系统打造的小平板,价格便宜,500大洋就能弄一个七寸的昂达小平板,上面装一个能阅读pdf的app,用了一年不到又发现了问题:即各个app之间的连通就是个渣,看本李白诗选吧,遇到个字不认识怎么办,自己糊弄自己猜猜呢也就过去了,偶尔想较个真,非要弄个水落石出,只能是先退出阅读软件,然后到字典软件里查询,有时候字不会写,又得返回阅读软件里再重复记忆一次,几次下来后,想死。 

再之后功能强劲的智能手机就满大街了,横屏看pdf专注力有极大提升,但是不同APP之间的连通依然是个问题,接着就有了多看以及微信读书之类的app能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呢,因为版权问题,很多书籍特别是一些英文类的书籍这些app里面没有。 

于是很自然的入了Kindle的坑,kindle上内置字典,自定义字典,即指即译一开始深得我心,用了一年时间不到,又不满足了,一大堆缺点暴露,比如他妈的居然有账号的区域限制,你注册时用的是国内的IP,那么你只能买这个区域的书籍,我想买点国外的书,对不起,不支持,搜寻了一大堆方法,极为麻烦,懒得折腾,而且很多书也没有kindle版本,翻译和做标注的反应缓慢,像是老牛破车(很多人说是电子墨水的特征)对pdf格式的支持就是个渣,另外一个就是设计丑陋,真丑,最贵的款也丑。很多人对实体书情有独钟,我没什么感觉,实体书一是贵,另外一个携带极为不便,如果你有过搬家的经历,你就知道一堆书是多么麻烦的事,我对纸质书从没什么迷恋,无非就是介质的不同而已,什么纸墨香啥的我觉得比不上即指即译,标注索引来得实际。 

然后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个叫reMarkable的阅读器,这个阅读器还没量产出来,但是它的宣传视频拍的那叫一个美,我立马觉得这他妈可能就是我终极需要的东西。 
1.完美支持pdf 
2.硬件设计漂亮 
3.手写标注,甚至能画原型图等等强大功能 
4.其他kindle的优点都有 
5.预售价格能承受 
所以赶紧量产出来吧,等的就是你了! 
看看他的宣传视频,那叫一个美~

老虎伤人事件


张某未买票,翻墙进入动物园老虎散放区,近距离逗老虎被咬死,老虎也被动物管理员射死。 

看到观点说:人在任何时候都比老虎重要,人固然有错误,但不能就认为人死的活该,即使人是翻墙进去没买票,动物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后就此观点给出的论据是:这地方本来是没有老虎的,动物园引进了老虎,从而让这个地方出现了被老虎咬死的重大风险,因此一旦人因任何原因被老虎咬死,动物园的责任都是主要的。 

我一开始看到这个观点的时候,觉得很荒诞,但是自己逻辑思维差,没想明白这个观点荒诞的地方,然后我看了观点下面的评论,很有意思,也算是辩证明白了。 

有人说你生了个女儿,被强奸了,你是不能追责的,因为假如你没生女儿,别人就没有强奸的机会。在这个类比里:你–动物园,女儿—老虎,强奸犯—张某。这个类比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责任是在强奸犯,而不是你生了女儿。 

然后是网友纷纷发出脑洞,有人说,假如有人跳楼了,楼盘开发商是有责任的,如果开发商不开发这个楼盘,这地方是平地,人就跳不死;还有人说,你翻越围栏被车撞死了,汽车制造商和修马路都有责任,因为假如没有人造车和修路,人就不会死;还有股民说我投资股市赔钱了,政府也要负责任,因为如果国家不弄股市,我就不会投资不会赔钱了。 

类比能很容易看明白一个问题,但现实是很多时候人总是容易被情感左右,譬如在贵国有一个观点是:“死者为大”,“人都死了,你说这些有什么用?”我以前坐出租车的时候,问过出租车司机一个问题:假如一个人闯红灯,被撞了,该怎么处理?司机说人要没死,人全责,人要死了,无论如何司机也要赔钱,司机特意加了一句:“出于人道主义”。 

我在晚上蹲坑的时候,突然想明白“死者为大”这个逻辑背后真正的问题,我们在高中就学过逻辑里面的: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只是这个知识一旦遇到现实中的感情问题就不灵验了。“死者为大”通俗意思就是说:“一个人一旦死了,他做的事就是对的或者说对的概率大”,但在前面的逻辑里,人死并不能当做事对的充分条件,反过来事情做的对,和人死也没有关系,甚至这两件事在逻辑上根本没有关系,希特勒倒是死了,他做的事也没见得就对了嘛,我们将两件不相干的事一诉诸情感,再加上“人是第一重要的啊”这一“最高理论”,一切都充满了诡辩。 
所以,我认为真正重要的是: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尊重规则,否则也只是死有余辜。

凤姐啊凤姐

罗玉凤出道的时候,我还很年轻,在新闻上看到她的征婚条件:

北京或清华硕士毕业、经济学专业或精通经济学、必须具备国际视野、身高176-183、东部沿海户籍、无生育史、年龄25-28之间。

作为一个下丘脑激素分泌正常而又很诚实的男性,当时自己的反射弧还比较短,第一判断是:傻逼,哪个傻逼会娶这个傻逼。然后再给这第一判断加一判断:这肯定是炒作。所以说当时自己还很年轻,完全不了解新闻学以及传播学的精髓在于:话题性。要是长的都像林志玲似的开这个条件,根本不具备话题性,甚至还会反问:这么低的条件新闻都报,是不是没新闻了? 

当然,我本身对这些新闻不太感兴趣,作为一个诚实的人我的业余时间都在观摩像是坂本丽娜、波多野结衣、早川濑里奈、滨崎里绪等等岛国爱情女主角,腾出左右手的间隙要不看看浅川梨奈的写真,要不上上chaturbate看看欧美小视频直播,最次的无聊时光也是去1024的技术讨论区或者达盖尔的旗帜里看看论坛老司机。 

时光就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最近几天我关注的几个公众号,都写到了罗玉凤,我心想凤姐这又是怎么了,于是去微博上搜了相关新闻,原来是写了篇爆款文章《求祝福,求鼓励》,讲述了她这些年的经历,如何从不认命一步一步来到美国,申请绿卡,求赞求祝福云云。故事写的很感人,在回忆人生的时候每个人的故事似乎都很温暖,我想说的不是这些。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的是要不要纠正我脑海里的一些观念。因为从一开始我对这个完全陌生的人心存恶意,现在的我脑海里想起这些恶意的时候惊了一下。所以我有必要梳理一下以期给这种莫名的恶意修正一下。

  • 罗玉凤有没有权利去列出她的征婚条件? 
    她当然有这样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去寻找自己的理想伴侣,能不能找到是一回事,但这个权利是不可否定的,我还想找一个貌美、胸大、臀翘的姑娘呢,这碍着谁了?
  • 那你为什么会对罗玉凤提出这样的征婚条件感到厌恶? 
    实话说就是第一眼看上去这人长的丑呗。人这种动物仿佛生下来就带了“以貌取人”的基因,男人对漂亮女人的猴急和女人见了帅气男人的尖叫像是种本能。可外貌这种东西是“老天赏饭”,基本不可改变。为什么你不会对漂亮女人提出这样的条件感到厌恶,而对丑陋女人提出这样的条件感到厌恶呢?在外貌不可改变的前提下,你对漂亮和丑陋外貌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更多的是自己的心理问题。

外貌是种“资本”,拿了一手烂牌的人要想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其实要比拿了手好牌付出更多的努力,你不是经常能看到马云因为长得丑被肯德基拒绝的励志小故事嘛。在一个自由的市场上靠自己的努力,不依仗“坑蒙拐骗”的每一个人都值得尊重。

愿你能获得绿卡。 
愿你有一个锦绣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