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曾经
秋天
世界上的夜晚
我想
我可能会永远孤独下去了
吴起,卫国人,在鲁国当官。齐国攻击鲁国,鲁国想启用吴起为将和齐国干一场。每次这种时候总有人出来有话说,这种人一般没什么能力,唯一的能力是辩论水平一流。说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这个人啊,政治背景不纯,我看啊,说不定就里通外国了。所以“莫须有”这种罪名不止岳飞一人曾领略过。
吴起呢,当然也不是吃素的,咣叽一下就把自己老婆杀了,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你不说老子不纯嘛,老子就纯给你看。然后获得了和齐国干仗的机会,当然是赢了,大破齐军。
这时候,这些人又不干了,开始翻吴起的老黄历,说吴起这个人啊,曾经与曾参共事,老娘死了不奔丧。而且你看,为了能和齐国交手,居然杀死了自己老婆,残忍薄行啊,残忍薄行。而且你看,现在咱们赢了齐国,别人一定以为我们牛逼了,所以肯定有更多人过来挑衅。所以很多时候,你遇到傻逼,的确是没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躲开傻逼。
吴起听说魏文侯还可以,于是投奔魏国而去。名声在外,魏文侯也不放心,就问近臣李克,李克还算比较客观,说吴起这个人啊,贪婪好色,道德上虽略有瑕疵,但是打仗是把好手,司马穰笡都不是对手。用人用才,取其大者,魏文侯就让吴起过来干。和秦国交了次手,拔了五城。
吴起作为统帅,能与士兵同甘共苦,士兵穿什么自己穿什么,打地铺,行军不骑马,踩十一路小挂车,扛着水壶干粮,负重急行军。军中有士兵害了浓疮,吴起亲自下嘴给人吸毒。那士兵的母亲不干了,说:吴大将军啊,求求你,别吸了。有人就问了,你个大爷的,将军给你儿子吸毒,多么大的荣幸,咋的你还想上天啊?那士兵的母亲说:当年吴将军给娃他爹吸,结果他爹打仗不要命,嗝屁了,现在又给我儿子吸,这套路太狠了!
魏文侯泛舟游于西河,当然了,领导人一遇到山川大河,难免诗兴勃发,比如:“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粪土当年万户侯”啥的。魏文侯也不例外,看见自己脚下的土地,啊的一声:“壮哉我大魏,山河之险,江山永固哉!”
吴起好为人师,给魏文侯上课:这个江山永固啊,靠的可不是山川险峻,靠的是道德啊。你看,三苗氏左边洞庭,右边彭蠡,不修德行,被大禹灭了,夏桀,左边河济,右边泰华,伊阙在南,羊肠在北,不修德行,被商汤灭了,商纣,左边孟门,右边太行,常山在北,大河在南,不修德行,被武王杀了。你要是觉得江山永固靠的是山川险峻,不修德行,在船上的诸位,说不定哪天就把你灭了。
魏国开始设置相国这个职位,很不幸吴起没干上,相国立的是田文。吴起老大不高兴,就偷偷拉起田文的手:“田哥啊,咱们比比”
田文说:“那就比”
吴起说:“统帅三军,当兵的打仗急吼吼往前冲,全他妈不怕死,邻国小兔崽子都不敢来犯,你和我比怎么样?”
田文说:“老子不如你”
吴起说:“统御百官,抚恤万民,让国库咔咔都是银子,你和我比怎么样?”
田文说:“老子不如你”
吴起又问:“我守西河,秦国不敢来犯,韩国,赵国纷纷过来当小弟,你和我比怎么样?”
田文说:“还是不如你!”
吴起就纳闷了:“那你他妈的还有脸干宰相?”
田文说:“文侯他爹嗝屁的时候,文侯还小,大臣们春心荡漾,老百姓蠢蠢欲动,那时候你在哪里?”
所以说,啥事都是有先手优势啊!干得好,不如干得早!
过了段时间,魏国另一个宰相公叔,他的妻子是魏国的公主。他妒忌吴起才能,恐怕有天吴起将威胁到他的位子,苦于没有办法捉吴起的小九九。
这个公叔有个仆人,给公叔出了个点子,他说:“吴起这个人,心直口快,通屁眼鹅,对人不设防,对付这种人太简单了。你先和大王说,吴起这个人啊,了不起,有才能,但是咱们魏国毕竟小国,小庙装不了大菩萨,想要留住吴起,就和你一样,让大王也赐个公主给吴起,结个亲。然后你邀请吴起和你回家做客,然后让公主狠狠虐待你,让吴起看在眼里,觉得公主真他妈不好伺候。这样一来,吴起肯定拒绝大王的结亲要求,如此大王一定怀疑吴起的忠诚,既然留不住,肯定放不了。”
吴起果然上当,害怕魏文侯突然就给自己点了天灯,溜到楚国。
要说吴起这个人,真是“一人兴邦”的大才,几乎到任何国家都能迅速使那个国家富强。吴起到楚国后,申明律法,罢黜光拿钱不干活的官员,撤销贵族俸禄,加强军队训练,提高军队作战素养,坚持独立的外交政策,反对和秦国和解。短短几年时间就使楚国一跃成为强国,疆土扩大了几倍。可是也因此得罪了楚国的权贵。
于是在楚悼王死后,皇亲国戚在国丧期间暴乱,追杀吴起。吴起无处可逃,最后来到楚悼王灵堂,趴在楚悼王尸体上,被乱箭射死。当然乱箭也没长眼睛,楚悼王的尸体也跟着遭了秧。当然,这些皇亲国戚也免不了被秋后算账,楚悼王的儿子即位后,这些个贵族也一个个被杀,吴起用这招,也算为自己报了仇。
这是《资治通鉴》里面关于吴起的故事。《资治通鉴》几千年的历史,甭说普通老百姓,就连很多王侯将相在整本书中往往也就一个字:“薨”,而吴起的篇幅足有三页,可见此人的分量。我读到这个故事后,感触很深,这个人的才能牛逼得一塌糊涂,甭说干个将军,就是干个诸侯也绰绰有余,然而竟不容于当世,像个过街老鼠,东流西窜,死于乱箭,感之,惜之,叹之!
2004年10月,乔布斯见到了他的偶像鲍勃·迪伦,他们交谈了近两个小时,乔布斯后来回忆说:我当时紧张极了,跟他说话时舌头都打结了。他是我的偶像、英雄。这件事足以表明,即使是信徒众多的乔帮主也是有偶像的,而且和大部分人一样,面对偶像时也会犯肾上腺素飙升的毛病。
我最近在思考关于偶像的问题,根据我的个人经验,大体上有这几种规律:1.与弗洛伊德对梦的概括一样,偶像是自己愿望的达成 2.偶像与年龄成反比,即年龄越大偶像越少。3.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偶像、想象中的偶像、作品中的偶像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十几岁时候开始有自己的偶像,这个年龄段心智还不算成熟,因为媒介的“光环效应”很容易喜欢,崇拜某些人,将这些人视为自己的偶像,比如球星、作家、歌手、演员等等,这当然有媒介的放大作用,但更多的其实是自己愿望的一个达成。比如我当年在柘中司职后卫,虽然从外人来看,我皮肤黝黑,肱二头肌发达,小腿耐碰撞系数高,有马丁路德金的风范,但我自己认为自己是罗伯特·巴乔,忧郁、蓝眼睛、有一头飘逸长发,双手叉腰,射失点球都那么帅。这其实就是自我认同的问题了,人的大脑要不会这点欺骗,很多人活不过青春期。去年国庆假期,鹿晗公布恋情,许多小姑娘要死要活,抽噎不止,接着临近十一月,纸价大涨,我想这其中必有联系。不过,总体上比以前要进步了,成龙在接受访谈时,说自己年轻时不能对外公布恋情,时不常被八卦小报偷拍了,结果第二天或者之后几天,不知道哪里的小姑娘想不开,咣咣跳火车了。
对我我个人来说,我自己喜欢的偶像越来越少,我能想起来自己以前喜欢过的偶像,有任贤齐、张卫健、成龙、周星驰、朴树、许巍、唐朝丁武、张国荣、梁朝伟……这个名单有很长,但是现在基本没有了。举个周星驰的例子吧,周星驰可能是喜欢最久的偶像了,从网吧看《少林足球》到付费买《功夫》以及到电影院一刷两刷的支持后来的一些导演作品,但是从《美人鱼》之后我就不大看他的作品,我失去了对他最新动态的关注了,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大概没有人会一直喜欢同一种口味的大葱油条,而且可能最近这些年,内地的电影市场好赚了,逐渐丧失了最初的“匠心”,个人最喜欢周星驰的两部电影是《喜剧之王》和《功夫》
我真怕他没有我想象的那样聪明。让我高兴的是,他还是那么敏锐,和我想象地一模一样。鲍勃没让我失望。
这是乔布斯那次见面后对鲍勃·迪伦的评价,当然,粉丝也是有要求的。有的人要求高点,有的人要求低点。
这就牵涉到第三个问题,我们究竟是喜欢一个人呢?还是喜欢自己想像中的人呢?还是喜欢他的作品勾勒出来的人?我有个朋友喜欢歌手李志,李志写过一首《山阴路的夏天》。有一年夏天他去到到南京,多方打探,终于在某个南京的犄角旮旯找到了山阴路。在夜晚,他激动的给我打电话。当然我不是没有过这种冲动,当年被文艺蒙住了心,喜欢海子,觉得要去海子的墓前看一看,有一年从芜湖过,短暂停留,我觉得是不是要去买张到安庆的票,但是在某一瞬间,立马反省了自己,这也成为了我后来的标准:将人和他的作品分开。当然有些人很统一,但绝大部分人和人的作品是两码事,你永远不知道文字或者声音后面是个什么抠脚大汉,当年枪花主唱一个月不洗龟头,然后找果儿给自己口交,将呻吟声录到作品里去了,这种行为艺术真不是我辈凡人能够他妈的理解的。
当然,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是有一两个偶像的,但更多的是当做人生某个阶段的路标而已,指明方向,像是在海面航行时抬头仰望的北斗七星。仅此而已。